具体而言,地方性法规在通过后,应当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这是为了保证地方立法活动与国家的基本法律原则相一致,并接受更高层级的监督。同时,这种备案机制也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了查阅和提出意见的机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法治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备案工作,确保每部地方性法规都能及时、准确地完成备案手续。此外,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不断提高,其备案审查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总之,地方性法规制定后的备案工作是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的特点。